时间:2021-09-30 来源: 浏览:次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突出学校办学特色,深化专业综合改革,提升专业建设质量,推动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转型提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培育建设遴选工作,在学校现有专业中遴选专业定位明确、专业管理规范、改革成效突出、师资力量雄厚、培养质量一流的专业作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培育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学校拟遴选2个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在全国全省同类专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进行培育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本次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培育建设项目,应为已立项的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或浙江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
三、申报评审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由所在二级学院组织申报;
2.教务处对各专业申报内容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确定培育建设专业。
四、建设保障
1.本次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培育项目建设期为一年。各专业明确建设任务,学校对每个培育建设专业投入专项经费进行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按学校财务有关制度执行。
2.所在学院应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培育建设工作,成立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培育建设任务,保证专业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3.学校对培育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专业,实行淘汰制度,不再给予经费支持。对在建设期内成功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学校将另行规定进行重点建设。
五、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组织拟申报专业,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3),于10月13日17点前将附件2、附件3材料,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233,同时发送电子版至843016449@qq.com。
2.拟申报专业负责人提前准备好申请汇报PPT(15分钟),汇报内容包括专业基本情况、近三年建设成效、建设任务及预期成果等方面。学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商飞燕 联系电话:778731(内线) 666355(短号)
附件1:教高厅函【2019】18号 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pdf
温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