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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20年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09   来源:   浏览: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教师:

       为深入推进教材建设,充分发挥教材在课堂教学改革和创新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课程教育质量,学院决定开展2020年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与主要范围

       按照坚持“分类指导与分批立项、专业特色与重点课程、富媒体与纸质教材、新编教材与修订教材”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教材的申报工作。主要立项范围如下:

       1、所申报的教材原则上要求是学院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创新创业教育课等教材,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

       2、修订教材原则上要求原教材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经公开出版,在教学中应用效果良好,但因时效性需要进行修订,且修订内容在1/3以上。

       二、教材编写的基本要求

       1、教材建设必须坚持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道路。教材内容要求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

       2、主编(第一主编)必须承担全书四分之一以上的编写任务,原则上要求长期从事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具有教材编写经验。

       3、教材编写的基本原则:结合高等学校实际需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填补空白,确保质量。鼓励专业优势明显、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个人或教学单位根据上述原则编写教材。

       4、教材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正确反映现代教育思想,体现改革精神,融合互联网新技术,结合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教材形态,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的教材出版新模式。

       5、教材应适应教学对象的培养目标与课程教学要求,取材适宜,深浅适度,篇幅适当,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6、教材体例规范科学。原则上要求绪论(前言)、正文、习题、参考文献齐全。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文配合得当,图表清晰准确,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等符合国家标准。

       7、教材编写者要按时完成教材编写任务,恪守学术道德,所编写教材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立项数量与经费资助

       学院教材立项数根据申报情况酌情确定,项目建设期2年,学院给予每部院级教材建设经费1.5万元。

       四、其他事项

       1、拟申报教师应是我院在编在岗教师。

       2、同一申报者(第一主编)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获院级教材建设立项,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新的院级教材项目。

       3、教材建设项目应按批准文件公告的名称、内容编写出版教材,不得擅自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教务部审批后方可变更。

       4、教材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立项承诺的期限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应提前向教务部提交书面延期申请,且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对延期后仍未能结题的项目、中止项目,四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五、申报材料提交

       1、申报教师填写《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20年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20年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2、各二级学院(部门)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汇总后于2020年3月4日前报送至教务部(行政楼22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将将,联系电话:86680763(778763),邮箱:26821199@qq.com。

 

附件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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