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04 来源:瓯江学院教务部 浏览:次
各教学承担单位:
为规范我院实验教学管理,请严格按照我院实验教学计划组织好本学期承担我院课程实验项目运行表编制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每门含实验课程或计算机上机课程都必须编制实验项目运行表,且必须依据该课程的实验教学计划开设,不能私自增加或减少实验项目。合班上课的课程只需编制一份实验项目运行表。
2、各任课教师必须认真编制所任课程的实验项目运行表,所编制的实验项目运行表将作为跟踪、检查实验课程教学进度和教师上课情况、并作为实验教学工作量统计的重要依据。
3、任课教师按瓯江学院教务部规定格式编制好实验项目运行表,各教学承担单位责成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初审,由实验室主任、主管院长签字、教学承担单位盖章后,由教学承担单位统一汇总装订成册(须按教师姓名、课程名称、班级名称、实验总学时、班级学生数打印目录),请于开学后第三周周五(
4、实验项目运行表、目录、封面及实验室使用申请表规定格式见附件。
注: 此次实验项目运行表增加填写内容,作为实验教学基本信息报表的依据,请务必提醒各位教师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
附:1、瓯江学院运行表封面.xls
瓯江学院教务部
20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