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7 来源: 浏览:次
各单位,各教师,各学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工作的规范性,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教学质量月”活动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学工部负责总体安排和协调,各教学单位根据总体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活动。
二、主要活动内容
(一)教学建设与交流
1.课堂教学观摩。各教学单位至少推荐1名教师,面向全校开设观摩课(“马工程”重点教材课程优先),组织参与听课的教师于课后进行交流、研讨,营造良好的教研活动氛围。
2.课堂开放周。公开两周内全校教师的授课时间和授课地点,校内师生推门听课,各教学单位听课量人均1次以上。
3.督导约谈。学校督导组有计划地约谈相关教师,及时反馈教学评价意见与建议,帮助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总结经验,养成经常反思教学实践的习惯。
4.教师教学发展。学校组织关于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技能提升等一系列教师教学培训活动,让教师紧跟教学发展趋势和潮流,不断增强教学素养。
5.阶段性教学评价。开展中期教学评价,广泛收集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让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需求并采取相应措施。
6.学生座谈会。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进一步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收集广大学生对我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常规教学检查
1.随堂听课、观课。学校领导、督导,各教学单位领导、督导进行随堂听课、观课,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持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教学秩序检查。对教学(含各类实践教学环节)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包括调(停)课情况、实验项目运行情况等。
3.实践类课程抽查。普查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
4.试卷命题检查。为提前做好期末试卷质量把关工作,各教学单位做好试卷命题质量检查工作,学校教学督导组进行抽查。主要检查试卷命题的规范性、评分标准及依据的完整性、题型题量的合理性、命题重复率与难易度等。“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关课程,检查“马工程”重点教材内容是否作为该课程考核的主要内容。
(三)学风创建活动
1.每日迟到检查与通报。每日迟到检查侧重检查学生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课情况。本次检查活动重在督导,检查结果及时通报给各二级学院学风老师与学院团委老师。
2.每日班级学风检查与周通报。每日班级学风检查重在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检查情况会以周通报的形式发给各二级学院相关领导。
3.党建促学风活动。学工部组织各二级学院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学风建设工作,各二级学院围绕“党建促学风”开展多种形式的学风建设活动。
4.学风建设论坛。学工部组织各二级学院负责学风建设的老师和学生干部,针对二级学院学风建设的工作进行汇报。
5.学习标兵评选。各班级申报推荐评选学习标兵和学风建设工作标兵,对其事迹进行表彰宣传。
三、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11月17日—11月19日)
各教学单位充分发动,根据通知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各项任务。
2.组织实施阶段(11月22日—12月24日)
根据本通知内容和各教学单位的具体安排,开展各项活动。
3.总结阶段(12月27日—12月31日)
总结“教学质量月”活动情况,反馈各类意见与建议,并逐步落实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四、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组织实施各项活动。除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外,还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活动。
2.各教学单位须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教学质量月”活动。通过检查、研讨、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了解教学、管理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各项活动具体方案另见相关通知,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学工部。
温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中共温州理工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二0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月”活动安排表
序号 | 日 期 | 工作安排 | 具体内容(要求) | 负责部门 |
1 | 第十一周 11月17日—11月19日 | 制定“教学质量月”活动方案 |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质量月”工作计划。 | 教务处 |
2 | 第十一周至第十二周 11月17日—11月26日 | 阶段性教学评价 | 开展中期教学评价,广泛地收集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 教务处 |
3 | 第十一周至第十七周 11月17日—12月31日 | 教学秩序检查 | 包括教师教学纪律、调停课等情况。 | 教务处 |
4 | 第十二周至第十四周 11月22日—12月11日 | 课堂开放周 | 各教学单位公开两周内每位教师的授课时间和授课地点,欢迎校内师生推门听课。 | 教务处 |
5 | 第十二周至第十三周 11月22日—12月3日 | 教学观摩课 | 各教学单位于11月20日前报教学观摩课安排,教务处汇总并公布,各教学单位组织观摩与交流。 | 教务处 |
6 | 第十四周至第十五周 12月6日—12月17日 | 实践类课程抽查 | 开展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检查、毕业实习材料检查工作。 | 教务处 |
7 | 第十四周至第十五周 12月6日—12月17日 | 教师评学 | 各教师对自己所授课程的班级学生进行评价。 | 教务处 |
8 | 第十六周至第十七周 12月20日—12月31日 | 毕业设计(论文)前期 检查 | 普查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 | 教务处 |
9 | 第十六周至第十七周 12月20日—12月31日 | 学生评教 | 组织学生对本学期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 教务处 |
10 | 第十二周 11月22日—11月26日 | 学生座谈会 | 了解学生对学校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教务处、督导组 |
11 | 第十二周至第十三周 11月22日—12月3日 | 督导约谈 | 学校督导组有计划地约谈相关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及时反馈教学评价意见与建议。 | 教务处、督导组 |
12 | 第十三周至第十四周 11月29日—12月10日 | 期末试卷命题检查 | 主要检查试卷命题的规范性、评分标准及依据的完整性、题型题量的合理性、命题重复率与难易度等。 | 教务处、督导组 |
13 | 第一周至第十八周 9月6日—1月7日 | 每日迟到检查与通报 | 检查学生的上课出勤情况。 | 学工部 |
14 | 第一周至第十八周 9月6日—1月7日 | 每日班级学风检查与 周通报 | 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学生上课出勤率、上课状态等情况。 | 学工部 |
15 | 第一周至第十八周 9月6日—1月7日 | 党建促学风活动 | 预备党员等围绕“党建促学风”开展多种形式的学风建设活动。 | 学工部 |
16 | 第十四周至第十八周 12月6日—12月31日 | 学风建设论坛 | 组织学风建设相关教师和学生进行汇报并讨论。 | 学工部 |
17 | 第十五周至第十八周 12月13日—12月31日 | 学习标兵评选活动 | 各班级申报推荐评选学习标兵,对其事迹进行表彰宣传。 | 学工部 |
18 | 第十八周 12月27日—12月31日 | 工作总结 | “教学质量月”活动总结,反馈各类意见与建议,并逐步落实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 教务处、学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