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5 来源: 浏览:次
各教学单位,各教师:
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创造教师相互借鉴、相互学习、沟通与交流的机会,根据"教学质量月"工作安排,学校于近期开展"教学观摩课"活动,欢迎各位老师前往观摩。现将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1."教学观摩课"活动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参加,安排在12-13周,凡课务不冲突的教师都应参加本教学单位的教学观摩课,同时欢迎其他教学单位教师参与观摩学习(具体安排见附件1)。
2.观摩课后,需由专人负责组织听课人员交流讨论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3.讨论结束后,教师的听课记录单交至所属教学单位存档(听课记录单见附件2)。
4.参与教学观摩课听课,可计教师发展培训学时1分。参与观摩课课后研讨,可再计教师发展培训学时1分。参与听课的教师请登陆教师教学发展管理系统报名,网址:http://jsfz.ojc.zj.cn/。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