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6 来源:【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浏览:次
各学院:
根据温州理工学院2019、2020、202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请各学院做好2024届毕业生第二次毕业资格初审工作,现将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初审表(见附件)中课程性质或课程类别均以本专业执行计划毕业最低要求学分为准,平均学分绩点、重修课程累计学分以《温州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为准,未达到要求的以下划线注明(普通本科第8学期必修课不计入;建筑学专业第10学期必修课不计入;专升本第4学期必修课不计入)。
2.初审表中必修课、限选课未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学分的相关课程名称及学分将体现在“未取得学分的必修课和限选课”中,其中限选课课程名称以下划线注明。
3.“未取得学分的必修课和限选课”栏中未开课程,请专业所在学院出具书面说明,并联系教务处涂老师(联系电话:778731)。
4.如有成绩方面的疑问,请各位同学联系学院教学秘书咨询,各学院联系教务处高老师(联系电话:778755),并将成绩疑问项在初审表中单独注明后同初审表一起反馈。
5.表中涉及到学分抵免等可以解决的课程请尽早通过教务系统提出申请。
6.初审表电子版和纸质稿(签字盖章)请于2024年3月15日16∶00前填好交至教务处王老师处(地点:滨海校区行政楼A507室)。
教务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