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来源: 浏览:次
各二级学院(部门)、各教师: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推进课程教学改革,为学校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的申报做好充分准备,现决定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1.申报范围为我校已认定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含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2.各学院专业数在3个以下的,推荐总数不超过2门;专业数在3个及以上的,推荐总数不超过4门;行政部门推荐总数不超过1门。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培育项目。各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二级学院推荐、教务处备案方式进行。
1.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部门)做好课程申报、评审、推荐工作。最终需上交推荐项目的电子版材料包括:《温州理工学院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4,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温州理工学院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6)和《温州理工学院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单位审核表》(附件7)以及附件材料(含视频)的电子版(各课程的各类电子版材料统一以“负责人+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命名后打包)、纸质版材料只需上交汇总表(附件6)、审核表(附件7)签字盖章版),请于2022年12月15日16点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教务处。(二级学院具体安排时间自行拟定。)
2.教务处备案。本次申报教务处不再另外组织评审,以二级学院推荐为准,教务处审核后统一备案公示。
3.项目培育。教务处将于寒假期间组织专项培训,培育项目负责人需安排好时间参会,为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做好积极准备,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待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通知下发后,学校将优先从预培育项目中遴选推荐申报项目,被推荐申报项目将给予一定的培育经费,具体方案等浙江省教育厅通知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商飞燕,短号:666355,邮箱:jwcwzut@163.com,地址:滨海校区行政楼A509。
附件6:温州理工学院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7:温州理工学院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申报单位审核表.xls
温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