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4 来源:【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浏览:次
各教学单位、二级学院:
为主动积极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学校决定开展微专业建设工作。现将本次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介绍
1.微专业是指在本科专业目录以外,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
2.“微专业”设置应体现创新性和复合交叉性,原则上应与国家本科专业目录不相同或相似。
二、申报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2.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教学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有承担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建设任务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具有良好的学术氛围。
3.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俱全;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4.每个微专业需开设4门以上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2学分,每门课程原则上为3学分。微专业学制不超过2年,教学活动原则上安排在第三至第六学期,可采用线上、线下、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教学,一般安排在统一时段排课。
三、申报流程
1.微专业所在学院为建设主体,需明确微专业的培养定位,并为微专业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微方案。
2.各教学单位填写微专业申报书,制定培养方案、课程大纲,同时提交教务处进行审核。
3.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后公布微专业目录。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温州理工学院微专业建设申报书》(附件1)、《温州理工学院微专业培养方案》(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微专业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温州理工学院微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于5月17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滨海行政楼A509),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wzut@163.com。
联系人:涂洁,联系电话:86680731;717221(短号)。
附件:
温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