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14 来源: 浏览:次
根据教育部日前印发的《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课堂秩序管理,规范学生课堂考勤,提高上课出勤率,培养优良学风,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加强课堂考勤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旷课的学生,根据旷课时数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或者旷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四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必须重修,且不能参加本课程的学生评教活动。
2、协助做好“课堂拒绝早餐”等工作,对于在教室吃早餐的学生进行规劝。
3、课堂上,除正常教学外,杜绝玩手机。
二、严肃处理
1、因病因事不能出勤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具体请假手续见《学生手册》中《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2、学生一学期内旷课节数累计5-1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节数累计11-15节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节数累计16-20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节数累计20节以上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屡次违纪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者,按《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3、对于带食品进入教室或在课堂内吸烟、用餐等扰乱课堂秩序,经教育不改者,根据《学生手册》中《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要给予警告处分。
望授课教师与同学们支持并贯彻执行。
教务部 、学工部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