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03 来源: 浏览:次
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课程修读管理细则》(教学〔2016〕20号)文件精神(附件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可免修未修读的 《大学英语(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修对象
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达425分的2016级非英语专业学生。
二、免修课程
《大学英语(四)》。
三、成绩记载
课程成绩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折算后乘以1.2记入学籍,同时通过六级者成绩按最高原则折算,最高不超过95分。
四、修读申请
1、教务部筛选符合免修条件的同学,按成绩记载方法核算好成绩后记入学籍,学生无需申请课程免修。
2、若想继续修读大学英语课程的,请同学们于3月7日前填写课程修读表(附件2),并交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处;各教学单位于3月9日下午4点30分前交教务部。
五、联系人:王贵;联系电话:86680763。
附件1:教学[2016]20号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课程修读管理细则》的通知
附件2:课程修读申请表
教务部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