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8 来源: 浏览:次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根据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时间
1、检查方式: 各二级学院自查。
2、检查时间: 3月3日至3月15日。
二、检查内容
包括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领导、整体工作计划、指导教师配备、选题与开题等情况。重点检查任务书、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过程材料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的情况。
三、检查方法
1、学院自查
(1)指导老师认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工作完成情况并完成温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展表(附件1)。
(2)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自查工作,根据各专业特点,自行拟定检查内容和方式。通过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整改,确保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工作规范有序,形成学院自查报告,于3月17日之前完成《温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附件2)和《温州理工学院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自查报告》(附件3),电子版连同纸质上交教务处。
2、学校检查
学校在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对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进行抽查。
四、其他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附件5),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每年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高校分类评价、本科教育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招生计划分配、直升推免的研究生比例、新专业申请、学位点申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学院务必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
联系人:谢晨岚;联系电话:0577-86599095。
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3:温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4: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5: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doc
教务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