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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情况及评审规则的通知

时间:2022-12-15   来源:   浏览: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65号)文件精神,经项目申报、二级学院审核,现对申报情况及评审规则予以公示。

一、申报情况一览表:

1、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序号

中心负责人

中心名称

申报领域

二级学院

1

胡兴杰

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

新文科

经济与管理学院

2

柳幼松

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新工科

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

3

陈辉

智能建造与绿色建筑教学实验中心

新工科

建筑与能源工程学院

2、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序号

负责人

基地名称

申报领域

二级学院

1

何守超

创新创业跨境电子商务实践教育基地

新文科

经济与管理学院

2

李朝群

跨境电商实践教育基地

新文科

经济与管理学院

3

齐鸣鸣

国际云软件谷数字经济产教融合基地

新工科

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

4

李浩鹏

  深信服产教融合实践基地

新工科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

5

应子怡

智慧城市绿色建筑实训基地

新工科

建筑与能源工程学院

二、评审规则:

1、本次项目评审采用会评的方式。

2、各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

(1)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个申报项目围绕基础条件、师资力量、信息化建设、成果与示范、实施方案、资源共享、亮点与优势等进行PPT汇报,时间为8分钟;

(2)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每个申报项目围绕基地情况、基地建设方案及基地建设保障条件等进行PPT汇报,时间为8分钟。

3、专家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和评阅项目申报材料等环节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三、评审时间、地点

1、评审时间:2022年12月21日(周三)下午2:00

2、评审地点:茶山校区行政楼229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21日(周三)下午1:45到评审现场拷贝PPT。 

教务处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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