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1 来源:【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浏览:次
各单位、各教师:
2023年我校教师在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中,尽职尽责,默默奉献,保证了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为表彰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中做出的突出成绩,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更好地做好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市教育考试院决定对温州市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点优秀监考教师进行评选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包括纳入温州市教育考试管理系统考核的所有考试)监考和考务工作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 积极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遵守保密工作规定。
2. 认真履行考试工作职责,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事迹突出,成绩显著;经考点学校反映监考情况良好,经上级考试院阅卷反馈考务无差错。
3. 对在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中遇有突发事件和危急情况时能正确处理,发现考生犯规舞弊行为能正确处理的,同等情况下优先评奖。
三、评选名额
优秀监考教师1名。
四、评选方法
采取各单位推荐的形式申报,每个单位推荐1人,经优秀监考教师评选小组评选,最终确定2023年度优秀监考教师1名上报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申报活动,于1月15日16:00前将附件1连同电子稿,交至行政楼A507郭老师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联系电话:0577-86680886。
教务处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