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6 来源:【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浏览:1096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21级、2023级(专升本)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设置,请各二级学院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第一次初审工作,现将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初审表(见附件)中通识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通识选修课、实践与创新教育课、课外教育项目等均以本专业毕业要求学分为准,平均学分绩点、重修不及格课程累计学分以学校相关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为准。
2.初审表中通识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践与创新教育课等(以下统称必修课)未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学分的相关课程名称及学分将体现在“未取得学分的必修课”中。
3.“未取得学分的必修课”栏中未开课程,请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出具书面说明,并联系教务处涂老师(联系电话:778731)。
4.如有成绩方面的疑问,请各二级学院联系教务处高老师(联系电话:778886),并将成绩疑问项在初审表中单独注明后同初审表一起反馈。
5. 表中涉及到学分抵免等可以解决的课程请务必本学期处理。
6.请将初审表于2024年9月25日16∶00前交教务处王老师处(地点:滨海校区行政楼A507室)。
附件:温州理工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初审表.xls
温州理工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初审表(专升本).xls
教务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