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7 来源:【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浏览:次
各学院、各同学:
为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规范在校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根据《温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温理工行政〔2024〕42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学生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不包含公选课,任选课和课外必选课)学分,一学期达10学分(含)以上或者累计20学分(含)以上,给予学业警告”,学校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工作。
经学生所在学院的审查及教务处的复核,本学期共有90名学生被给予学业警告,现将学业警告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 - 2024年10月22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0577-86680755
教务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