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25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
各学院、各同学:
为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规范在校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根据《温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温理工行政〔2024〕42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学生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不包含公选课,任选课和课外必选课)学分,一学期达10学分(含)以上或者累计20学分(含)以上,给予学业警告”,学校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
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查、教务处复核,本学期共有86名学生达到学业警告标准,现将学业预警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5日 - 2025年3月27日。
联 系 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0755。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