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0 来源: 浏览:次
各二级学院,各同学: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缓考将于第一周和第二周举行,具体时间请参照相关附件,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学期期末考试缺考、作弊、取消考试资格考生不得参加补考。
二、请各位考生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一卡通无效)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迟到30分钟、不在名单内的学生、证件不齐者都不得参加考试。
三、如公布的补考、缓考信息有误,请于9月14日16点之前提出,公共课联系教务处(86680886);专业课请联系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
四、请监考老师提前半小时到指定考务室领取试卷。公共课到滨海校区行政楼A507领取试卷,专业课到各教学单位领取试卷。
五、专业课和公共课补考及缓考具体安排详见相关附件,未在附件中的二级学院由各学院自行通知。
附件:公共课2023-2024-1缓补考安排表更新于9.13.xlsx
教务处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