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25   来源:【教务处】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规范在校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根据《温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温理工行政〔2024〕42号),学校开展2025-2026学年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警对象

在校有学籍的学生。

二、预警依据

统计类别:学业警告;

内容要求:根据《温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温理工行政〔2024〕42号)第七章 第三十三条规定: “学生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不包含公选课,任选课和课外必选课)学分,一学期达10学分(含)以上或者累计20学分(含)以上,给予学业警告”。

三、预警流程及时间节点

1.326-42日,二级学院提交学业预警名单(附件5),并与学生确认意愿(休学、退学等,休学须在发文前办理);

2.42-43日,教务处审核学业预警名单;

3.43日-48日,教务处公示学业警告名单;

4.48-49日,教务处发文,并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5.49-417日,二级学院打印“学业警告通知单”,找学生签字确认并向家长寄送,家长签字确认后存档。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对每名受到预警学生建立学业预警、指导和跟踪管理档案,帮助学生做好选课、学业管理工作,定期对本学期发出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督促学生提高学习质量;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学业预警和管理工作,保证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准确性、严肃性、规范性。

五、注意事项

1.转专业的学生要去掉本专业计划外的课程;

2.本学期休学的学生免除本次学业警告;

3.名单确认后,由二级学院打印相应的“学业警告通知单”(一式份)找学生签字确认,然后寄给家长签字确认;

4.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后,一份有学生和家长签字的通知单学院内存档。

 

附件:

附件1:温理工行政〔2024〕42号关于印发《温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docx

附件2:单学期不及格学业警告通知单.doc

附件3:累计学期不及格学业警告通知单.doc

附件4:单学期兼任累计学期不及格学业警告通知单.doc

附件5: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业警告名单及挂科课程明细模板.xlsx

附件6: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业警告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docx

 

 

 

教务处      

  2026325  

 


联系方式:0577-86680886    联系地址:中国·浙江·温州    邮编:325035

Copyright © 温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捷点科技

备案号: 浙ICP备05014618号-4    浙公网安备 330304020007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