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5-26   来源:【教务处】    浏览:

各二级学院、各专业、各教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温州理工学院关于修订202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学校2026年所有招生专业(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教务处负责全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工作,提出全面修订202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附件2)。

2.各二级学院院长作为培养方案修订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二级学院须成立院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小组,统一思想认识,集思广益,广泛调研,充分论证。

3.各专业须成立培养方案编制小组,其中至少有3位校外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具体负责本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培养方案须经本专业全体教师讨论专业认证要求开设的课程,涉及其他开课单位的课程,由专业所在学院与相关开课学院对接落实。

4.各二级学院须聘请校外专家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在此基础上,经由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5.在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同时,要同步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使课程内容、学时分配更为科学、合理、规范。教学大纲中要体现课程对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加强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加强学生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的训练,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修订内容

1.202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模板沿用202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3)。

2.工程认证教育专业依据《工程教育认证标准》(附件4)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其他专业依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5)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通识课程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由学校统一协调安排。

4.通识选修课程分为“人文经典与家国情怀”、“科技进步与生态文明”、“劳动教育与社会发展”(含劳动教育1学分)、“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四个模块,普通本科生每个模块应修2学分,共修读8学分;专升本学生四个模块中任选两个不同的模块,共修读4学分。

5.课外教育项目应修6学分;专升本专业不设课外教育项目。

6.四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60学分左右,其中课内总学分控制在154学分左右,课外6学分;五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90学分左右,其中课内总学分控制在184学分左右,课外6学分;两年制专升本专业总学分控制在75学分左右,不设课外学分。

7.学分计算办法:理论课程和英语口语训练课16学时计1学分;实验、实训、体育、课外教育项目等课程32学时计1学分;集中进行的课程设计、野外实习、综合设计实验、专业实习等独立实践教学环节每周计1学分;毕业设计(论文)课程每周计1学分,具体开设周数由学院根据教学需要自行设定,但不得少于8周。

8.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对应矩阵方面,公共课程对各专业毕业要求的支撑标准由教务处统一划定各专业毕业要求一级指标点。各专业修订培养方案时,须严格参照《公共课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对应矩阵表》(附件6)规范填写;若专业设有二级分解指标点,可结合专业培养定位与实际情况,精准匹配对应细分指标项。

四、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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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材料提交

1.各二级学院于6月10日前提交202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Word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发送至联系人浙政钉。
2.各二级学院于6月25日前提交202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及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材料(附件7)。其中,电子版材料为Word格式,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发送至联系人浙政钉;纸质版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经教学院长及专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骑缝章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3.各二级学院于7月1日完成提交202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里所有新增课程的教学大纲定稿,以及原有课程中涉及内容调整、更新的修订版教学大纲。所有大纲材料均提交Word电子版,文档统一命名规则为“年级+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整理后,统一发送至联系人浙政钉,确保提交材料齐全、命名规范、格式统一,便于归档审核。

4.联系人:涂洁,联系电话:86680731(短号:717221),滨海校区行政楼A509室

附件.rar

教务处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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