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01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
各二级学院、学工部、团委:
为全面落实《温州理工学院劳动教育实施细则(试行)》(温理工行政〔2022〕6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劳动教育过程管理,完善学生劳动教育学分认定依据,充分挖掘和展示各学院劳动教育成果,现决定开展劳动教育项目清单收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压实责任。严格对标学校劳动教育实施细则,各学院须指定专人统筹清单填报、审核与存档工作,确保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2.规范管理,真实可溯。严格按细则要求归档材料,真实完整记录劳动教育全过程,严禁伪造、补造,作为学分认定的重要依据。
3.强化育人,彰显特色。紧扣日常生活劳动、专业实践劳动两类内容,立足专业优势打造“一院一品”,推动五育并举落地见效。
二、报送内容
各学院/部门须对照《温州理工学院劳动教育实施细则(试行)》中的日常生活劳动、专业实践劳动两类劳动教育内容,填写《温州理工学院劳动教育项目清单汇总表》(见附件),分为两个工作表:
1.已开展项目: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已组织实施的各类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含主题教育、志愿服务、专业劳动实践、创新创业劳动等)。
2.计划开展项目:拟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组织开展的劳动教育项目。
三、佐证材料管理要求
1.为保证劳动教育过程的真实性和可溯性,各学院/部门须劳动类型整理佐证材料,自行存档备查,作为学生劳动教育学分认定、成绩核算的基础依据。
2.佐证材料可包含活动通知/方案、现场照片、新闻稿、物化成果(如有)。
四、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部门于2026年6月19日前,提交《温州理工学院劳动教育项目清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浙政钉。联系人:涂洁(短号:717221)
教务处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