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1-06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
各教学单位、各教师:
为深入推进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系统凝练课程建设成果,学校决定对2021年至2023年立项且未认定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开展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至2023年立项且未认定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一)课程应符合“两性一度”的“金课”建设标准,即具备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充分体现温度、深度、辨识度及美誉度,课程建设成效与课堂应用情况具有明显的先进性、示范性和创造性。
(二)各课程对照课程申报书,如实填写《温州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结题认定书》(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验收程序
1.个人申请。课程负责人对照课程申报书填写《温州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结题认定书》(附件2,按申报类型选择对应版本),连同结题佐证材料,于12月1日前上传至教学教研平台http://ojc.kypt.chaoxing.com/。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二级学院审核盖章。
2.教学单位审核。各教学单位教学院长登录系统,对本单位课程结题材料进行审核;收集纸质版认定书,完成审核盖章后于12月4日前统一提交教务处(滨海行政楼A509办公室)。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申请结题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均已达到建设周期,不再受理延期结题申请,请各课程负责人统筹安排,按时完成结题工作。
2.课程负责人已离职且未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按自动中止处理,不再另行组织验收。
3.联系人:涂洁,联系电话:717221。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结题认定书(按申报类别选择对应附件).rar
附件3:温州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项目系统上传操作流程.pdf
教务处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