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02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开展2024-2025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组依照《温州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温理工行政[2022]98号)(附件1)、《温州理工学院关于专任教师年度考核、教学业绩、科研业绩和育人工作考核的补充意见》(温理工党委发〔2025〕1号)(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量化标准(试行)》(温理工行政〔2024〕23号)(附件3)(2024年1月1日起的业绩参考本标准计算后除以10计入总业绩)等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的相关细则,开展2024-2025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确定教师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B级(含)以上比例不得超过当学年各单位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70%,其中A级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5%;C级和D级具体比例根据考核实际情况确定。
2.各单位对教学业绩考核等级、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并通知教师本人。
教师对定级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部门提出申诉。
3.时间安排:
时间进程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7月3日—7月5日 | 教学单位导入数据(年度工作量、工作量补贴、班主任工作、奖惩等)(流程见附件4) | 教学单位 |
7月5日-7月14日 | 教师进入业绩中心系统首页点击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模块,分配已有业绩的业绩分,增补相关业绩(流程见附件5) | 教师 |
7月16日之前 | 教学单位审核增补业绩 | 教学单位 |
7月8日-7月20日 | 教师确认业绩分(路径:校务大厅—待办事项) | 教师 |
7月21日—7月27日 | 汇总结果,审定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各教学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后,审核《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 | 教学单位 |
7月28日 | 导出《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存档 |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学单位 |
4.注意事项:
(1)考核定级不区分编制类别,统一考核定级。
(2)双肩挑人员根据学科专业由相应的二级学院负责考核(不计入等级比例)。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13634269020/662020。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5年7月3日
附件1.《温州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关于专任教师年度考核、教学业绩、科研业绩和育人工作考核的补充意见》的通知.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