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6-05-13   来源:【教务处】    浏览:

各学院,各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现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开展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开展,鼓励其他年级学生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参与。

二、培训时间

2026年5月13日-6月10日。

三、培训内容

登录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网址: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线上学习。浙江省高校上线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的人工智能课程清单见附件1。

(一)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二)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四、学分认定

1.取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的学生可以申请转换通识选修课“科技进步与生态文明”模块,认定为线上课程2学分。

2.取得“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或“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的学生可申请“第二课堂”中技能创新能力0.4分。

凡属上述证书学分认定事宜,在校期间仅可申请认定一次。

五、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培训,并将本学院组织学生人数及参训情况于6月11日前将培训情况统计表(以专业为单位排序)、汇总表(附件2)学生获得证书材料(以专业为单位按学号+姓名+证书名称命名,纸质版按统计表中的序号排序)收集打包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至邮箱jwc@wzut.edu.cn,附件2-纸质版送至行政楼A507室)。

 

附件:1.浙江省高校上线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的人工智能课程清单.pdf

                 2.20260611提交-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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