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06-26来源:admin浏览:次
行政〔2006〕47号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专长,进一步完善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决定实施转专业制度,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转专业对象与条件
1、二年级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学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5、第一学年所修课程(不含体育)平均学分绩点为班级前50%,且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6、转到英语专业学习的英语单科成绩应为班级前20%;艺术、体育类学生限在本学科内转专业。
二、 转专业范围与原则
1、每一专业转入、转出学生人数均不超过该专业人数的10%;
2、教学部对转入学生的已修学分要进行确认,并做好指导、协助制订学习计划工作,原先已获得的学分凡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予以承认。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修满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完成所有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时颁发转专业后的毕业文凭和学士学位证书。
4、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教学部审核、学院审批后,凭学院通知书到教学部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三、 转专业时间与程序
1、学院在每学年6月份公布转专业计划;
2、凡符合条件要求转专业的学生,须在该学年9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部提出申请;
3、教学部审核后将转专业学生名单上报学院,经学院领导审批发文,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 本办法由学院教学部负责解释。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