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2004级本、专科学生
二、报名时间与办法
本学期需要重修的04级同学务必于3月10日之前申请办理重修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本科学生请到各辅导员处申请,各辅导员负责将重修学生名单、课程按要求予以汇总后报教学部;专科学生直接到所在学院申请,各学院请按要求将名单汇总后报瓯江学院教学部。教学部将对重修名单进行审核并在网上予以公布,如公布的信息有误,须于4月7日之前及时到教学部(南校区国关楼B112室)提出更正,逾期不再办理。
未申请重修的同学不得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重修考试
三、填写要求
1、04本科:需申请重修的学生在教学部发放的《课程重修报名表》具体要求见表格说明,因本人填写表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参加学习或考试等,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2、04专科:专科学生请到各所在学院领取《课程重修申请表》并仔细填写,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等必须和本专业教学计划内的一致(教学计划调整的,根据调整后的教学计划),不得简写或书写不明。例:申请高等数学A第二学期重修的在课程名称栏内必须填写成“高等数学A(二)”;体育重修还必须注明是理论不及格还是某项技能不及格等;计算机注明语种等,因填写表信息不准确而造成学生不能参加学习或考试等,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四、重修安排
学生根据瓯江学院提供的课表,查看本学期所开课程,选择课程教学班跟班重修,并在《课程重修申请表》填写相关课程安排信息,学院不再单独组织重修教学班。选择重修跟读的课程教学班与本专业正常教学课上课时间若有冲突,须在“是否免听”一栏注明并填写免听原因,经教学部同意签名后备案。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请在以后学期报名重修。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或专业选修课须参加正常选课,不必填表报名重修。
因教学计划调整,新教学计划无相同课程可供重修,应提出改修申请,经教学部同意备案后,改修相近课程。转专业、专业分流的同学,应根据现专业教学计划安排重修。
瓯江学院教学部
2006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