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竞赛

转发《关于举办第四届“杭州银行杯” 浙江省大学生金融创新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9-06-05来源:浏览:

各有关高校:

为培养在校大学生金融实践能力和金融创新能力,充分发挥“钱塘江金融港湾高等教育联盟(简称联盟)”成员办学的优势特色和金融行业的创新实践平台资源,加强联盟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推动高校创新金融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支持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服务“金融强省”目标,经研究决定,举办“杭州银行杯”浙江省第四届大学生金融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竞赛主办单位: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钱塘江金融港湾高等教育联盟竞赛

承办单位: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大学生金融创新大赛委员会                                            

竞赛协办单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融育科技有限公司

二、竞赛报名

(一)参赛对象

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包括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的本科生、专科生。参赛队伍需填写参赛报名表,由所属高校教务处盖章后交至竞赛办公室。每个参赛学校需要设定竞赛工作负责人、联络人各一名, 负责本校参赛的组织事宜。指导老师必须是参赛队伍所在学校的正式教师,需保证所有队员符合参赛要 求。

(二)各校联系人报名方法

登录竞赛官网(jrcxds.zjsu.edu.cn)下载填写竞赛负责人和联系人表格,填写后由所属高校教务处盖章,纸质文档扫描成 PDF 格式电子版与 Word 电子版一起于 2019 年 6 月 16 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竞赛报名专用邮箱(jrcxds@zjsu.edu.cn),邮件主题名称需命名为“学校名称+竞赛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

(三)竞赛作品上交及确认方法

2019 年 10 月 23 日前,学生队长登录竞赛官网(jrcxds.zjsu.edu.cn)

根据提示提交各类信息及作品,2019 年 10 月 25 日前,参赛学校根据比赛分配方案,确认参加大赛的名单,确认名单后打印统计表,并由所属高校教务处盖章,纸质文档扫描成 PDF 格式电子版于 2019 年10 月 25 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竞赛报名专用邮箱(jrcxds@zjsu.edu.cn),邮件主题名称需命名为“学校名称+金融创新大赛报名名单”。竞赛办公室收到相关报名邮件后审核参赛资格。

(四)查重

各高校省赛文本将进行查重,查询系统及方式后续通知。省赛阶段将淘汰查重相似比高于 30%的团队。

三、参赛作品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未参加其它竞赛、未公开发表或孵化的原创作品。如涉及侵权,参赛团队则要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参赛作品在内容章节、核心数据、支撑材料等方面均不得与其他作品雷同、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竞赛委员会将采取取消作品参赛资格、通报批评、取消学生与指导老师今后参赛资格以及酌情减少参赛学校下一年度参赛名额等处理措施。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选手参与创作,参赛选手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竞赛委员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竞赛分本科与专科两个大组进行,参赛作品分为三个类别:

A 类:金融创新产品设计。金融创新产品设计是一个创造性的综合信息处理过程,它将金融需求与设计者的意图转化成为一种具体的金融产品或工具。产品设计过程需具有可行性,应全面确定整个产品的策略、结构和功能。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金融创新产品设计需要满足: 社会发展的要求、风险与收益匹配的要求、使用的要求、金融创新的要求。产品设计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产品方案基本概念和设计理念、设计方案、产品优势、产品模拟或效果展示。

B 类:金融创新案例分析。金融创新案例分析是运用金融理论知识对金融事件进行分析并解决问题的一种作品写作形式。案例分析需要根据选题特点,利用相应的调查工具和方法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在此基础上以报告的形式表达出来。案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部分:绪论、案例介绍、案例的价值、问题和原因分析、解决问题和改进建议。

C 类:金融创新学术论文。金融创新学术论文是对金融领域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后表述研究成果的理论文章。学术论文应具有创新性,主要包括以下部分:引言、文献综述、理论或实证分析、结论与政策建议。

金融创新产品设计、金融创新案例分析和金融创新学术论文及所附的有关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应附中文译本)。金融创新产品设计和金融创新案例分析字数不超过 15000 字,金融创新学术论文10000 字左右。

四、参赛形式和名额分配

竞赛由校赛和省赛组成。

(一)校赛要求

校赛由各参赛单位自行组织,各学校在校内选拔赛基础上推荐参加省赛的作品。

(二)省赛要求

1、省赛作品须通过省赛竞赛网站提交,提交时间为 2019 年 10月 9 日至 10 月 23 日。

2、各参赛高校参加金融创新产品设计、金融创新案例分析、金融创新学术论文三个组别的合计队伍数限定不超过 25 支,且其中每个类别作品的推荐名额不超过 12 支。决赛现场比赛承办方参赛队伍总数增加 5 支,组别不限。

3、每件参赛作品的指导老师不超过 2 位,每位参赛学生作为队长只能参与一件作品,作为队员最多可参与两件作品,每件参赛作品的参赛学生数量不超过 5 位。在现场决赛阶段,竞赛委员会最多允许5 位选手参加答辩。

4、独立学院作为独立参赛单位,其参赛名额分配参照本科院校标准。

5、学生跨校参赛的作品,参赛名额计入组长所在学校。

6、省赛决赛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3 日-24 日。

五、评审规则

参赛作品必须有原创承诺。参赛作品提交的电子文档、图片、摘要、简介、链接等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和指导老师姓名,否则视为违规, 成绩计零分。

竞赛委员会根据作品所在组别和类别(以下简称组类)的不同, 按照作品的文本成绩从高到低来确定入围决赛的作品。决赛以选手陈述、答辩等形式举行。每个参赛作品的决赛过程约 8 分钟,其中选手陈述环节不超过 5 分钟,答辩环节约 3 分钟。

答辩成绩根据现场评审专家的评分进行标准分处理后计算得出每个评审专家的标准分,再计算每个作品中评审专家的标准分和该作品平均分的误差,如果误差小于 5%则该评审专家的标准分有效,否则该评审专家的标准分无效,取所有有效标准分的平均值为该作品的决赛成绩。作品最终成绩为文本成绩*60%+答辩成绩*40%。

省赛作品文本评分标准如下(满分 100 分):

1  作品文本评分标准表

A 类.金融创新产品设计

B 类.金融创新案例分析

C 类.金融创新学术论文

评分项目

权重

评分项目

权重

评分项目

权重

完整性

10%

选题意义

15%

选题意义

20%

创新性

30%

创新性

25%

创新性

30%

可行性与实用性

35%

案例资料详实性与分析方法合理性

30%

理论与实证分析方法合理性与前沿性

25%

工作量与实现难度

15%

工作量与工作难度

20%

工作量与工作难度

15%

写作规范

10%

写作规范

10%

写作规范

10%

最终文本成绩=所在类别评分专家组文本平均成绩+(本队文本成绩-所在类别评分专家文本平均成绩)×(100-所在类别评分专家组文本平均成绩)/(100-所在类别评分专家文本平均成绩)

省赛答辩评分标准如下(满分 100 分):

2  答辩评分标准表

评价对象

评价内容

权重

1. 汇报展示

阐述的全面性、逻辑性、重点突出性。

50%

2. 答辩展示

回答评委提问和建议的清晰度、准确度; 应答表现的适当度、沉稳度。

50%

最终答辩成绩=所在类别评分专家组答辩平均成绩+(本队答辩成绩-所在类别评分专家答辩平均成绩)×(100-所在类别评分专家组答辩平均成绩)/(100-所在类别评分专家答辩平均成绩)

六、获奖比率

三类竞赛作品分别评奖,竞赛奖项设置参照《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章程》和《浙江省大学生学科竞赛评审工作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竞赛参赛率(参赛队伍数与参赛校数比)来确定对应层次的奖项设置,获奖名额与省赛文本结果同时公示。

七、专家组设置

本次竞赛的专家组成员由各学校推荐并经竞赛委员会审核确定。专家组由业界专家和高校教师组成,负责复赛和决赛的评审。请各单位推荐专家库人选(附件 3),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并盖章,纸质文档扫描成 PDF  格式电子版与 Word 电子版一起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 jrcxds@zjgsu.edu.cn。

八、竞赛费用

由各高校统一汇总报名,不接受学生单独报名,由参赛学校负责统一交费。参赛费用为每队 600 元,缴费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0月30 日(周二),逾期未交报名费的学校视为放弃竞赛。缴费账户:浙江工商大学,缴费账号:1202026209008930682,开户行:工行杭州高新支行。汇款时在用途栏注明浙江省大学生金融创新大赛参赛费, 要求参赛学校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后请联系竞赛办公室确认汇款事项。现场答辩参赛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祝阳君,张少军

联系电话:0571-28877710,13588165496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学正街 18 号综合楼 0825(邮政编码:310018)

Email:jrcxds@zjsu.edu.cn

各参赛高校联络人 QQ 群:979966625 各参赛队长交流 QQ 群:993711041 竞赛信息发布官网:jrcxds.zjsu.edu.cn

关于举办第四届“杭州银行杯”浙江省大学生金融创新大赛的通知.pdf

教务部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