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公告
转专业学生学分抵免规则(暂定)
时间:2007-10-10来源:cxm浏览:次
1、相同课程(学分)免修
相同课程,指课程名称、学分相同的课程。如大学英语(一)。
(注:如果名称、学分、内容相同,但课程代码不同,仍可认定为相同课程。)
指已经修读的课程(学分),在现在所在班级开课时,不必修读,可申请免修。(已经修读+又开课的)
2、相近课程学分充抵
相近课程学分充抵,指课程内容、学分相同或相近,适合作为学生培养替代内容的课程,可以充抵学分。
(1)名称和学分一致,但课程性质不同的充抵。如专业必修课与公共基础课之间充抵。法学专业公共基础课《法学概论》与思政专业必修课《法学概论》可以互认为相同课程。
(2)课程名称不一的充抵
如:《文学作品选读》与《中外文学作品欣赏》,相互充抵。
限制:学分多的可充抵学分低的,不能逆推。如《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3学分)可充抵《思想道德修养》(2学分)或《法律基础》(2学分)其中一门,但不能同时充抵两门。公共基础课中的思想政治课由于课改,都有类似情况。
(4)特殊充抵
特殊情况下,有些课程不是很相近,也允许充抵。如:转专业、瓯江2+2选拔、降级等,除相同学分认定、相近学分充抵外,其它多余的必修课课程学分可冲抵公选课学分甚至专业选修课学分。
但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能否充抵专业必修课,需要开课教师、教研室、学院特别认定。只有学分、内容和教学形式(包括考核)相同的,可以从严掌握进行充抵。
3、改修问题
指因各种原因不能或不便重修、补修而改修其它课程。
限制:改修从严讲,一般是因为不便或无法重修、补修而只好改修。
如能通过重修、补修解决的,只能重修或补修。如:某些课程因各种原因不再开设,或修读的话将延误学籍。包括由于课程体系改革、培养计划修改、停止招生等原因课程不再开设。
注意:公共基础课原则上不能改修,只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改修。如有些专业的高等数学、英语类课程不能改修。特殊情况如两课改革,《思想道德修养》可以改修《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选修课不及格,不能重修,只能改修其它选修课,但不必办理改修手续,只须进行选修课选课。
4、其他具体问题
(1)《高等数学》课程
理科学生转文科:
原来在理科专业中所学的高等数学类课程(学分)可以充抵文科专业的高等数学类学分。如《 高等数学(B)》可以充抵《经济数学》、《高等数学(C)》。但须按对应学期来充抵,如第一学期的充第一学期,二充二。
文科一般不会转到理工科,如果要转,则要补修。
(2)《大学计算机》课程
因转专业、专业分流等,从文科转为理科,需按最后确定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计算机等课程的修读,并达到相关等级考试要求;从理(工)类转为文科的,需在第三学期参加理(工)类转文科类学生《大学计算机A(二)》的课程考核,充抵文科类《大学计算机B(二)》课程学分。从理(工)类转为文科类的学生,需通过非计算机专业一级或二级考试。
电气信息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需通过计算机专业三级考试。
文科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专业(商学院)需通过非计算机专业二级考试,并以计算机二级考试成绩充抵《大学计算机B(一)》的课程成绩。
大学计算机(一)、(二)课程,分别可用相应的等级考试合格成绩充抵。
A. 公共一级抵(一)
B. 公共二级抵(二)或(一)
注:一个等级成绩只能抵一门课程
(3)音体美类转文理科
原则上不能转。
英语、计算机等级按文理科专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