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06 来源: 浏览:次
各二级学院,各专业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浙教高教〔2016〕106号)文件精神,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期满将组织终期验收。验收将严格对照项目建设计划,对照评价标准,全面考查建设任务达成情况,请相关专业提前做好验收准备。
一、验收对象
省“十三五”普通本科高校特色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二、验收评估指标
浙江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和建设任务等详见《浙江省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和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
附件1:浙江省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和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评估指标体系.docx
教务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