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8 来源: 浏览:次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本科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专业负责人选拔与管理实施办法》(附件1)规定,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2020-2021学年专业负责人的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对象
由学校统一聘任的专业负责人
二、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程序
经负责人自评—二级学院考核小组初评—学校专家组考核等程序开展,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方法,最终以评级体现考核结果。其中,二级学院对专业负责人的考核结果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参考,请各二级学院考核小组结合负责人工作实际和专业建设实效等指标客观、公正地开展考核。
三、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内容
各二级学院考核小组,需根据《温州理工学院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表》(附件2)中的指标体系,在各专业负责人自评的基础上,对专业负责人在2020年9月-2021年6月期间,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考评与审核,并将考评意见及考核结果提交教务处。学校对专业负责人考核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结合二级学院初评结果,最终确定考核等级。
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年专业(有在校学生)总数的25%。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上交汇总好的《温州理工学院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表》(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专业负责人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于11月25日前送至教务处(行政楼23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3016449@qq.com。联系人:商飞燕,联系电话:86680731。
附件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专业负责人选拔与管理实施办法》.doc
教务处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