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1 来源:【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浏览:次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质量、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提升实践育人质量,根据《温州理工学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温理工教〔2024〕12 号 ,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要求
(一)指定专人负责
各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联络、建设使用和维护工作。
(二)签订合作协议
各二级学院应与所属实践教育基地签订合作协议(附件2),以学校名义进行签订,一式三份,相关二级学院、教务处和实践教育基地各执一份。
(三)建立规范档案
所有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均要建档,各二级学院在5月31日前完成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档工作,按建档要求(附件3)做好材料归档,在档案袋/盒外附注材料清单;对标建档要求,无法准备的材料要说明原因。
(四)实行动态管理
各二级学院在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档的过程中,要全面考察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对2年内不能承担实践教育基地相应职能的应予以撤销;对协议到期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适时办理协议续签手续;对于新建立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要及时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建立信息档案。
二、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检查
(一)二级学院自查
1.自查内容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名称、面向专业、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协议是否到期、是否需要续签、是否挂牌,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仍在承担我校实践教学任务、基地条件是否能满足实践教学要求等。对于条件差、利用率低(原则上要求每年接纳实习生人数不低于5人次,个别专业除外)或连续2年没有接纳过实习生的基地,要终止协议。对于合作基础好,利用率高,签约到期的要履行续签手续;对离校较近,实习条件好,接纳学生多的基地要重点巩固建设,逐步建成高质量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2.实习平台数据更新
各二级学院完善“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实践教育基地相关数据情况,对于新增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应尽快在平台中补录相关信息;对于已录入的信息不准确的,要及时进行核准更正,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数据更新导出校友邦“实践教育基地”信息表报教务处。
3.自查情况总结
各二级学院自查完毕后,根据整体核查情况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描述本单位目前建成的校外教学实践教育基地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以及下一步建设规划等。
(二)学校抽查
1.归档材料抽查教务处牵头,在2024年6月-2024年11月对各二级学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归档材料进行检查,核查每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是否都已经建档,抽查部分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材料是否符合建档要求。
2.学校定期对重点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附件4)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于考核优秀的基地予以表彰,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基地加强督导整改,对整改效果不佳的基地进行动态调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实践教育基地下一年度自动列为校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给予不超过4万元的实践教育基地运行经费支持。
3.实地巡访检查,学校将成立检查组,于2024年5月-11月对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进行实地检查。
三、工作进程与考核
附件1:温州理工学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3:温州理工学院大学生校外教育实践基地档案建设参考清单.xls
教务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