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6 来源: 浏览:次
各教学单位:
根据相关规定,为便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现将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统计时间
凡按培养方案安排学生在本学期的校外实践均属本次填报范围。
二、校外实践对象
培养方案规定,参加校外实践的各年级学生。
三、校外实践内容
认识实习(社会调查)、专业采风、毕业考察、毕业实习等。
四、校外实践要求
1、学生外出实践前,各教学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并分发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1),要求每位学生签字并将外出事宜告知家长。
2、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各教学单位指导教师应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防止各类事件发生。不随意更改方案和学生人数,严格做好学生考勤,记录要完整、真实,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3、因外出涉及调停课课程,相关教师按学校调停课制度提前办理调停课手续。
五、校外实践计划和总结
1、各教学单位填写《温州理工学院校外实习申请表》(附件2)并制定校外实践教学课程的具体计划书(包括:实习活动具体的专业、人数、分组、内容、时间、地点、指导教师及经费预算等),于计划实施前3周交至教务处审批及备案。
2、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教学单位校外实践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实践总结并填写校外实践总结本(附件3)。
六、校外实践资料及成果
各教学单位负责校外实践资料及成果的整理及归档。
七、校外实践计划上报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温州理工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践安排统计表》(附件4)交至教务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E-MAIL:158837217@qq.com。联系人:谢晨岚;联系电话:86680731。
附件4: 温州理工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践安排统计表.xls
教务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