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7 来源:【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浏览:次
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凝练我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取得的成果,为下一届省级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奠定良好基础,学校决定2024年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数量
本次教学成果奖项目的培育,各学院(部门)应围绕我校应用型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在突出教学特色和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围绕“大思政”教育、“四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教育教学数字化、教学质量评价改革、教学综合改革、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体美劳动教育等人才培养形式探索等领域制订教学成果奖培育计划。
原则上各学院(部门)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不含联合申报)并排序上报,同一学院(部门)上报的项目领域尽量避免重复,鼓励校内学院(部门)合作申报、联合兄弟高校合作申报。
二、经费资助
给予一定项目经费资助,根据立项、结题分批下拨。
三、立项程序
1.学院申报:各学院(部门)群策群力,进一步凝练成果。
2.各学院(部门)在凝练特色和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制定教学成果奖培育计划,填写《温州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学院汇总填写《温州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3.学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论证,确定培育项目。学校可以根据专家意见调整培育项目的选题和团队成员。
四、材料提交
1.申报人填写《温州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于3月26日前上传至教学教研项目平台https://ojc.kypt.chaoxing.com/(操作方式详见附件3)(纸质版暂不上交,将在评审事项中另行通知);
2.申报人填写《温州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交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汇总后于3月27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至邮箱jwcwzut@163.com,纸质版交至滨海校区行政楼A511。
3.联系人:谢老师,676855.
温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