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6 来源:【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浏览:次
教学督导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我校教学质量动态监督与指导,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现面向离退休教师公开招聘专职教学督导2名。具体聘任条件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聘任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对教学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坚持原则;
2.已退休教师,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参加督导工作的时间;
3.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了解当前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动态,有较强的专业指导和教学改革研究能力,熟悉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有较强的教学管理、组织协调能力。
二、工作职责
1.全力配合督导主任,完成督导组的工作;
2.深入课堂听课,评估课堂教学情况,指导青年教师教学工作;
3.检查校、院两级教学管理部门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周历、教学规章制度等教学文件的执行情况;
4.开展开学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日常课堂听课检查等工作,广泛收集师生意见和建议,及时撰写总结材料并反映存在的问题;
5.参与教师职称晋升、新教师岗前试讲、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师讲课竞赛等听课工作;
6.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督导工作。
三、相关待遇
享受专职教学督导待遇,具体薪资面议。
四、应聘程序
采用个人直接向教务处申请和二级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 个人申请。填写《温州理工学院教学督导推荐表 》(见附件,二级学院推荐意见可不填)于3月27日前发到361918526@qq.com。
2. 二级学院推荐。请各二级学院积极推荐合适人选,被推荐人选填写《温州理工学院教学督导推荐表》后,由所在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3月27日前交到滨海行政楼A505或茶山行政楼323。
3.资格审查。教务处对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的所有人员进行核查,满足条件者报送学校审批。
4.学校聘任。学校择优录取2名,学校聘任后,发放聘任证书,聘期一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方式:邮箱:361918526@qq.com
电话:0577-86599156
人事处(党委人才办公室)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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