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11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规范在校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根据《温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温理工行政〔2024〕42号),学校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警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和2024级在校有学籍的学生。
二、预警依据
统计类别:学业警告。
内容要求:根据《温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温理工行政〔2024〕42号)第七章 第三十三条规定: “学生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不包含公选课,任选课和课外必选课)学分,一学期达10学分(含)以上或者累计20学分(含)以上,给予学业警告”。
三、预警流程及时间节点
1.03月11日-03月24日,二级学院提交学业预警名单(附件5),并与学生确认意愿(休学、退学等,休学须在发文前办理)。
2.03月25日-03月26日,教务处审核学业预警名单。
3.03月27日-04月01日,教务处发文,并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4.04月02日-04月03日,二级学院打印“学业警告通知单”,并送至教务处盖章。
5.04月04日-04月14日,二级学院找学生签字确认,并寄送家长签字确认。
6.04月15日-04月16日,二级学院将有学生、家长签字确认的通知单送至教务处(滨海校区行政楼A-505)。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对每名受到预警学生建立学业预警、指导和跟踪管理档案,帮助学生做好选课、学业管理工作,定期对本学期发出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督促学生提高学习质量。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学业预警和管理工作,保证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准确性、严肃性、规范性。
五、注意事项
1.转专业的学生要去掉本专业计划外的课程。
2.本学期休学的学生免除本次学业警告,休学须在发文前办理。
3.名单确认后,由二级学院打印相应的“学业警告通知单”(一式三份)送至滨海校区行政楼A505,加盖教务处章后,找学生签字确认,然后寄给家长签字确认。
4.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后,交一份有学生和家长签字的通知单给教务处存档。
附件:
附件1:温理工行政〔2024〕42号关于印发《温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docx
附件5: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业警告名单及挂科课程明细模板.xlsx
附件6: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业警告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docx
教务处
2025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