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05 来源: 浏览:次
各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组,依照《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计分及奖励实施办法》(行政[2018]10号)(附件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行政[2014]13号)(附件2),结合本单位制定的相关细则,开展2017-2018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确定教师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B级(含)以上比例不得超过当学年各单位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70%,其中A级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5%;C级和D级具体比例根据考核实际情况确定。
2、各单位对确定的考核等级在本部门进行公示,通知教师本人。教师对定级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部门提出申诉。
3、各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的,于2018年6月29日前将《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7-2018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附件3,考核表根据各单位考核细则可做相应调整)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7-2018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交至教务部,电子稿发送至148266841@qq.com。
4、注意事项:考核定级不再区分编制类别,统一考核定级。
联系人:王静;联系电话:86680885。
附件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计分及奖励实施办法
附件3: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7-2018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doc
附件4: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7-2018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doc
教务部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