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10 来源: 浏览:次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课程运行的稳定性,对课表调整实行严格控制,原则上不得进行变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课表的,教学单位可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给予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每学期第一周为课表试运行期,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课表。
2、试运行期间如发现课表不合理确需调整的,教学单位可在9月14日11:30前填写课表调整汇总表(见附件1),并如实详细填写申请原因。经教学单位领导审批后交给教务部,教务部复核后统一在9月14日14:00开放排课系统,由各教学单位进系统进行课表的调整。此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课表调整。
3、联系人:王贵; 联系电话:778763。
教务处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