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30 来源: 浏览:次
各单位,各教师:
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行政[2009]95号)(附件1)相关规定和学院教学工作计划,我院将开展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题验收
1、2016年立项及之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清单见附件2),课程负责人填写《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精品课程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撰写精品课程建设结题报告(并附相应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格式及要求见附件4)一式一份,请仔细阅读各文档的填写说明。
2、课程网站是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做好课程网站(或网络课程)建设与维护,更新教学内容,要求网站互动环节运行良好,具有实际效果。
3、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题的,请填写项目变更表(附件5)提出申请。无故未提出申请的,将中止项目。
二、时间安排
(1)材料报送:各单位将材料汇总,二级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后于11月1日(星期四)前送交至教务部谢晨岚处(瓯行政楼-223,778731/676855),电子版请发至158837217@qq.com。
(2)课程评估:11月5至9日组织学生座谈,课程网站检查,专家初评工作。
(3)专家会评:11月12至22日,课程负责人汇报,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审,并及时公示结果。
(4)发 文:12月初,发文并下达结题奖励。
附件2:2018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清单.xls
附件4: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结题报告撰写格式及要求.doc
教务部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