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03 来源: 浏览:次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教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院关于课程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新一轮国家级、省级、院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培育与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是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且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课程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教学设计科学合理、课程内容与时俱进、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未来5年能稳定开设。
2.申报院级一流课程的主讲教师应为我院全职教师,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教书育人责任感强,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先进教学理念和科学的教学方法;应履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教学工作中坚持智育与德育并重。
3.课程负责人每次只能申报1门一流课程,参与建设课程不得超过2门(含负责人),负责人在原有课程结题前,不得申报新的课程项目。
二、申报对象
1.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对象:已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省级精品(在线)课程的课程。
2.省级一流课程申报对象:已认定为院级、市级重点课程和精品(在线)课程的课程。
3.院级一流课程申报对象: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课程。
三、材料提交
各二级学院请于2021年3月17日前将审核、汇总好的《温州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1)、《温州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部(行政楼22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26154659@qq.com。
联系人:黄晓丹,电话:673954。
注:因本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正式通知尚未发布,本通知根据上一年度通知拟定,最终通知以教育部、省厅下达的正式通知为准,教务部将另行通知,请各二级学院、各教师及时关注。
教务部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