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2-2025级课程教学大纲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5-12-09   来源:【教务处】    浏览:

一、提交范围

(一)专业课程

1.普本:建筑学:2022级-2025级;其他专业:2023-2025级。

2.专升本:2024级-2025级。

3.课程类别包含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学位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实践与创新教育课。不包含学类、《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大学语文与写作》和《创新创业竞赛与实训》等通识课程具体课程详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停开课程也需要提交教学大纲。

二)通识课程

1.通识必修课具体课程和年级要求详见附件1。

2.通识选修课、跨学科专业融合课(包含跨学科专业特色课、微专业系列课):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具体课程详见附件2。

二、材料命名要求:

(一)文件夹按“开课单位-年级-专业名称”层级设置

(二)电子文档按“年级+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命名专业名称可以用简称),专业课放在相对应的年级和专业文件夹内,通识必修课放在相对应的年级文件夹内,其他课程放在开课单位文件夹内。

三、提交方式及时间:以开课单位为单位统一提交教学大纲word版和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情况总结报告PDF盖章版(参考模板见附件3),于12月31日前发送到联系人浙政钉(联系人:涂洁)。

四、其他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将在2026年1月份月度重点工作汇报会议上进行通报,请各开课单位引起高度重视。

附件1:通识课程.xlsx

附件2:通识选修课和跨学科专业融合课.xlsx

附件3: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参考模板).docx

教务处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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