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09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
一、提交范围
(一)专业课程
1.普本:建筑学:2022级-2025级;其他专业:2023-2025级。
2.专升本:2024级-2025级。
3.课程类别包含: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学位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实践与创新教育课。不包含数学类、《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大学语文与写作》和《创新创业竞赛与实训》等通识课程。具体课程详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停开课程也需要提交教学大纲。
(二)通识课程
1.通识必修课:具体课程和年级要求详见附件1。
2.通识选修课、跨学科专业融合课(包含跨学科专业特色课、微专业系列课):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具体课程详见附件2。
二、材料命名要求:
(一)文件夹按“开课单位-年级-专业名称”层级设置。
(二)电子文档按“年级+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命名(专业名称可以用简称),专业课放在相对应的年级和专业文件夹内,通识必修课放在相对应的年级文件夹内,其他课程放在开课单位文件夹内。
三、提交方式及时间:以开课单位为单位统一提交教学大纲word版和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情况总结报告PDF盖章版(参考模板见附件3),于12月31日前发送到联系人浙政钉(联系人:涂洁)。
四、其他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将在2026年1月份月度重点工作汇报会议上进行通报,请各开课单位引起高度重视。
附件3: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参考模板).docx
教务处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