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27来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浏览:次
各教学单位,各教师:
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创造教师相互借鉴、相互学习、沟通与交流的机会,根据“教学质量月”工作安排,学校于近期开展“教学观摩课”活动,欢迎各位老师前往观摩。现将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1.“教学观摩课”活动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参加,凡课务不冲突的教师都应参加本教学单位的教学观摩课,同时欢迎其他教学单位教师参与观摩学习。(具体安排见附表)
2.研讨结束后,教师的听课记录单上交至所属教学单位存档。(听课记录单见附件)
3.每次观摩课后,需由专人负责组织听课人员交流研讨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4.参与教学观摩课活动可计教师发展培训学时(听课观摩与研讨各计1学时/课时、主讲老师计2学时),各教学单位根据签到情况给老师记学时并录入人事的继续教育学时系统。
附件: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5年4月27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