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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05   来源: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各教师:

      根据省高教学会《关于报送浙江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现启动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浙高教学会【2017】13号、浙高教学会【2019】1号文件公布);    

      2.“十三五”第三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浙高教学会【2020】11号文件公布)可自愿申请接受验收。

      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2021年11月1日前已按结题要求正式公开出版的教材方可申请验收。前两批“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中未通过验收者,将被取消立项资格。

      2.教材作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导向和价值取向正确,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问题。    

      3.教材编排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教材内容要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4.教材应为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以嵌入二维码的纸质教材为载体,众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的新出版模式教材。

      三、验收程序

      所在学院教材管理工作小组组织3位以上专家对教材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和学术关,出具学院验收结论,结果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教务处在学院审查的基础上,成立验收专家小组,审查教材编排质量、使用情况和结题规范等,决定是否验收通过。并将验收结果提交省高等教育学会发文公布。

      四、结题材料

      出版教材、《新形态教材结题验收书》(附件2)和《学院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4)。教材信息如有变更,同时提供《教材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3)。地址:行政楼233办公室。

      五、时间安排

      请相关学院按时完成学院验收工作,提交《新形态教材结题验收书》、《学院验收结果汇总表》及《教材信息变更申请表》,按学院为单位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新形态教材项目结题”。教材及上述材料纸质版(各1份)送交至行政楼233办公室。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时间均截止至11月30日。

      联系人:商飞燕;电话:15067896355,86680731;邮箱:843016449@qq.com,行政楼233办公室。

 

附件1:新形态教材清单.xls

附件2: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书.docx

附件3:教材信息变更申请表.xls

附件4:学院验收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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