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16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
各教学单位、各教师:
根据《关于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2024〕8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材料的要求
1. 各高校、分会负责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结题验收,高等教育研究重点课题需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研究成果),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1),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 一律不予验收结项)。一般课题需提供结题报告书(附件1)和课题研究报告(按立项承诺内容准备佐证材料)。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
2. 未能按进度完成的项目(包括专项),需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撤销。
3. 2023年度学会立项课题延期结题的,本次一并结题验收,如果仍然没有完成的,则按规定撤销课题。
4. 结题名单详见附件2。
二、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请课题负责人于2025年6月12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到滨海校区A5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浙政钉。
联系人:涂洁,717221(短号)。
关于报送“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