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06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
各学院、各专业: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在温高校市级特色优势专业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普通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和温州市《加快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普通高校专业建设和动态调整工作,有效提升我市高等教育人才培养适应性,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在温高校市级特色优势专业申报立项工作。现我校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着力深化专业综合改 革,优化专业结构,积极发展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面向低空经济、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工业物联网、集成电路、非遗传承等产业,立项建设 10 个左右特色优势专业。通过建设,推动专业紧贴产业需求、促进校企深度融合,打造特色鲜明、综合实力强、社会认可度高、招生就业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可推广可输出的专业品牌,为全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科技支撑、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建设内容
(一)课程改革与资源建设。围绕专业教学内容、教材体系等进行改革,推进“人工智能+”课程及数字教材的建设与开发,促进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实践对接,引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
(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推动专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创新高校、行业、企业多元合作的办学模式。
(三)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培养,提升专业教师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专兼结合的“双师”教学队伍。
(四)实践教学体系与实训条件建设。系统设计实践育人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紧密对接产业发展,建立规范稳定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进一步改善学生实习实训条件。
(五)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科学调整招生规模,提高毕业生留温就业率。发挥在温高校人才和科研优势,加快低空经济、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工业物联网、集成电路等方面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温州地方产业发展。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专业要满足专业定位明确、专业管理规范、改革成效显著、师资力量雄厚、专业布局合理、培养质量优异等条件。
(二)已获得市级及以上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原则上不参与申报,特色优势突出的除外。
(三)本次我校最多可报2个专业,各二级学院申报专业数量限报1项。
四、建设管理
(一)各高校特色优势专业建设期为2年,每个项目立项建设1年后,市教育局将根据项目申报书建设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对项目进行中期绩效评估。
(二)特色优势专业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要按照项目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纳入高校财务统一管理,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三)建设期满后,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特色优势专业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授予“温州市高校特色优势专业”称号。项目验收未通过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市级其他资助项目申报。
五、材料要求
(一)材料初审:各专业、各学院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务必做好审核工作。
(二)上交材料:1.《在温高校市级特色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学院审核盖章);2.《在温高校市级特色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6份(限20页以内,封面暂无需盖章,获推荐后统一盖章);3.相关支撑材料,一式6份(限30页以内)。
(三)上交方式:请各学院将审核好的材料,于6月23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滨海校区行政楼A509),电子版材料私发联系人浙政钉。
(四)评审规则:本次市级特色优势专业申报推荐采用会评方式进行,各申报专业进行PPT汇报,时间为8分钟以内,专家通过听取申报负责人现场汇报和评阅申报材料等环节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推荐名单。汇报时间暂定6月26日下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本次申报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温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在温高校市级特色优势专业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商飞燕。电话:86680731,666355。
附件3: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在温高校市级特色优势专业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温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