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05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设与管理,通过评选和立项建设一批高质量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推动校企(地)深度合作,优化实践教学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全面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优秀校外实践基地”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与二级学院签订实践教育基地协议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2.连续两年承担我校专业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及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任务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均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
1.实践教育基地依托单位在本行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社会声誉好。
2.实践教学理念先进,基地建设规划科学合理,目标明晰、措施具体、保障有力。实践教学规章制度齐全,管理科学规范,受益面广,运行有效,成效显著。
3.实践教育基地具有一定规模,设备先进,设施齐备,环境优越,食宿条件良好,安全措施有效,能满足各类实践教学活动要求。
4.实践教学指导教师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能高质量完成实践教学任务。
5.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方面改革力度大,实践教学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实践教学大纲和内容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实践教学要求,实践教学效果好,有一定成果。
6.二级学院与基地能够开展深度合作,在教学研究与交流、科学研究与横向合作、技能培训与顶岗锻炼等方面具有较好成果。
三、表彰及管理
1.校级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拟评选10个,每专业可推荐1-2个,马克思学院1个。
2.获“优秀实践教育基地”称号的实践教育基地,学校将统一挂牌“温州理工学院优秀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并纳入校级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为一年。
3.立项基地给予2万元建设经费,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实践教育基地。
4.学校将不定期地对优秀实践教育基地进行评估检查,评估不合格的,将取消校级“优秀实践教育基地”称号。
四、材料报送
1.各二级学院围绕温州理工学院优秀校外实践基地参考评分标准(附件1)择优推荐。
2.各二级学院于3月21日前将《温州理工学院优秀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优秀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汇总表》(附件3)、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材料(含企事业单位简介、二级学院和基地制定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共建协议书以及实践教学大纲、实习教学活动记录、共建成果说明、共建单位录用我校毕业生情况等)扫描制成1个带目录的PDF文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A511)谢晨岚,附件2和附件3需同时报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材料。
五、评审程序
1.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申报与推荐。
2.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确定拟入选名单。
3.公示入选名单。
4.发文。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客观公正,严格把关,切实做好优秀校外实践习基地的推选申报工作。
2.材料填写要真实,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附件4.温理工教〔2024〕12号关于印发《温州理工学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温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