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02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开展2025-2026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组,依照《温州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温理工行政[2022]98号)(附件1)、《温州理工学院关于专任教师年度考核、教学业绩、科研业绩和育人工作考核的补充意见》(温理工党委发〔2025〕1号)(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量化标准(试行)》(温理工行政〔2024〕23号)(附件3),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的考核实施细则并在本单位公示,并于6月15日前将各单位考核细则通过浙政钉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肖艳梅处。
2.各单位对教学业绩考核等级、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并通知教师本人。教师对定级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单位提出申诉。
3.各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的,请于7月15日前将《温州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温州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A511办公室,电子版通过浙政钉发送至肖艳梅处,联系电话:13634269020/662020。
4.兼任学校行政工作的双肩挑人员,根据教学任务单位归属,由相应的教学单位负责考核(不计入等级比例)。
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关于专任教师年度考核、教学业绩、科研业绩和育人工作考核的补充意见.docx
附件5:温州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2026年6月1日